我校喜获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

研究生部 孙粤文发布时间:2010-03-05

 

近日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发《关于新增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的通知》(国务院学位办[2010]7号),我校获准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作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。这标志着我校学科建设再上新台阶,向建设教学研究型大学又迈出了重要一步,是我校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。

此次我校被批准了4个工程领域,分别是材料工程、动力工程、化学工程和环境工程,并于2010年开始招生,批准的工程领域数和招生计划数均名列新增单位之首。